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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编后断想与臆说

“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编后断想与臆说

作者:叶克林6 y+ `9 C9 p2 y9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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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主题研讨肇始于两个初衷。一是悼念著名华裔经济学家杨小凯教授的“英年早逝”。2004年7月7日,被称之为“新兴古典经济学奠基人”的杨小凯教授走完了他坎坷而卓越的56岁年华。为缅怀他为华人经济学所赢得的国际声誉,国内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体举行了各种悼念活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专门举行了“杨小凯追悼会”;《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周末》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大型媒体发表了专题评论与报道。有鉴于此,我们决定采用“以文会友”的学界方式悼念杨小凯先生。需要说明的是,“以文会友”不仅传承中国学术交流的优良传统(诸如“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君子之交淡如水”等等),而且也可依循国际学界之先例。比如,1995年3月,为了纪念道格拉斯·诺斯教授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美国华盛顿大学召开了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编辑出版了《新制度经济学前沿》[1],凡是读过该书者,应对“以文会友”方式有所了解与体认。至于“以文会友”中的“百家争鸣”、“见仁见智”,既不代表对已逝学者的任何不恭,也不说明对在世学者的刻意规避,凡是信守“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治学古训者,均能释然。正如林毅夫教授在2004年7月8日的杨小凯追思会上所说:“公开的学术争论,言辞难免有时相当尖刻,但是我们的友情并没有因为这些争论而受影响。”[2], w1 q3 N6 Q" I5 p; J2 u
    二是推进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本期主题研讨是从著名的“林杨之争”切入的。2000年12月,杨小凯教授在北京发表题为《后发劣势》的主题讲演中指出[3]:(1)落后国家由于发展比较迟,所以有很多东西可以模仿发达国家,而模仿有技术模仿和制度模仿两种主要形式;(2)发展中国家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易而模仿发达国家制度难,因为改革制度会触犯一些既得利益;(3)发展中国家总是倾向于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而不是制度;(4)这种“路径依赖”可以使发展中国家获得短期内经济快速增长,但同时也会强化制度模仿的惰性并从而给长期发展留下隐患,甚至使得长期发展变得不可能。由此他推导认为,发展中国家不仅有后发优势,后发劣势也是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发展基因和偏向,又被称之为“对后起者的诅咒(Curse To The Late Comer)”。2003年7月,在与Jeffrey Sachs、胡永泰合作的一篇题为《经济改革与宪政转轨》[4]的论文中,杨小凯教授进一步强调指出: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尽管现在改革开放很成功,但由于没有进行根本的宪政体制改革,发展前景并不清晰明朗;他进而预言,尽管俄罗斯“休克疗法”后的短期社会效果相较于中国的“渐进式转轨”而言好像是一个失败,但由于俄罗斯进行了根本的宪政体制改革,其将来发展会超越中国。
: {6 }9 B3 e4 P1 I, f4 M( J4 c    值得注意的是杨小凯教授上述理论思想与政策主张的逻辑一贯性。正如在2004年7月8日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行的杨小凯追思会上周其任教授所说:“我认识杨小凯超过了20年,印象最深的是他对现在举世赞同的中国经济增长还有一种保留和怀疑。这种保留和怀疑不是一种情绪化的猜疑,更不是因为他的景况不好,而是来自他对社会、对经济长期发展面临问题的思考,也来自他对学术核心部分的理解。因为他的框架很简单,几十年来就是如此,就是劳动分工水平。经济增长不单是分工,重要的是分工水平不断地往上推,而导致这个分工层次会向上提升。最重要的是一种制度上的协调问题,其中产权很核心。这些认识经过很多年的工作大家已达成共识。但是小凯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有更往前走一步的地方:产权并不是说经济学家认为哪一种好,呼吁把它变成现实就行。产权要得到很多其他制度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国家(政府)。而国家是惟一可以掌握合法暴力的组织,掌握强制力的组织。国家如果不上轨道,私人产权很难发挥作用,私人产权不上轨道,整个市场的基础就怎么弄也弄不起来”。[5]
1 Q- O! f4 e. G/ `: t2 O    与杨小凯不同,林毅夫在2002年7月题为《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与杨小凯教授商榷》[6]一文中则认为:一个后发国家并非要先实现英、美宪政体制改革才可以避免后发劣势。一个发展中国家是否能利用和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来加速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发展战略:如果政府的政策诱导企业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充分利用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选择产业,那么,后发优势就能够充分发挥,要素禀赋结构能够得到快速的提升,产业结构就会以“快步小跑”的方式稳步向发达国家接近;反之,如果试图赶超,经济中就会有各种扭曲和寻租行为,结果会欲速则不达——不仅不能实现后发优势,还将必然伴随各种制度扭曲即所谓后发劣势。不过他也认为,虽然不必先进行英、美式的宪政体制改革才能成功地发展经济,但并不是一个后发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就不必进行经济、社会、政治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实在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9 x9 R1 z" w. f    继而,杨小凯在题为《经济改革与宪政改革:回应》[7]一文中进一步反驳林毅夫:(1)经济增长的投资和资源决定论缺乏充分的实证检验。最近的大量经验研究已经证明,经济发展绩效与投资率没有单调正关系;各国贸易模式只有大约50%与资源比较优势理论一致。经济发展的关键是劳动分工的演进,这一演进是由交易效率决定,而宪政制度是减少国家机会主义造成的内生交易费用的关键;(2)独立的科学研究应该研究渐进改革的两难冲突,“不但要研究没有宪政转轨的经济改革的长处,也要研究它的教训。”“如果中国的经济学者不全面总结渐进改革的经验教训,在独立的国际学术界眼中,他们就会被视为当政者政治宣传的工具。”(3)宪政制度要比发展战略重要。“我们认为产权经济学的看法更有道理,这种看法认为游戏规则比给定规则下的战略策略更重要。一定的游戏规则就决定了一定的战略策略会在均衡中出现。因此宪政游戏规则比给定游戏规则下的大战略更重要。”5 Y( i. {7 r9 F& W, q9 U
    上述理论论争事关中国经济长期发展大局,富有广泛深远的影响,被有关媒体称之为“改革开放以来,就战略级别上的中国发展所进行的最具原创性洞见,也是最平衡锋芒和理性精神的论辩”[8]。但另一方面,当我们被这场体现科学独立人格和犀利批判锋芒的学术论辩深深吸引之时,仍然发现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有待于澄清与深化,而这要比具体的政策应用更为重要。正如M.科恩所说:“纯理论对于天文学和数学的贡献,提高了海上航运的准确性,相比对救生艇的任何改进,能更有效地挽救航海人员的生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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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h$ v8 w3 \& Z    尽管卡尔·波普尔在其《历史主义的贫困》一书中断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是没有客观规律可循的,因而也就无法进行因果解释与预言未来,“社会科学中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物理学中的数学公式化了的因果规律”[10],但是经济学乃至社会科学仍然一直将因果关系规律及其决定因素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最高范畴。例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创新意义就在于,将“制度”进而将“交易费用”作为解释经济因果关系、经济发展绩效的决定因素。从这种意义上说,“林杨之争”和“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主题研讨的一个共同核心命题,就是论证宪政体制对经济长期发展决定作用的科学性。借用科学哲学家们的话说,这一核心命题是一个理论体系的“内核”,其他相关问题是围绕这个“内核”的“保护带”。
- L& Q, c) q0 X$ J    显然,或者从学术论辩的表层文意上看,对于上述核心命题,林毅夫、杨小凯两位教授的理论倾向和政策主张是大相径庭的,而本期主题研讨的一个初衷是,从“林杨之争”入手推进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因此,通读4篇参研论文可以看出,除了对“林杨之争”的各自总体倾向外,本期主题研讨在下述基本理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进展:
" Z# G- `* u" ]6 ~7 a    (一)宪政的内涵及其判断标准。如果说,“宪政体制对经济长期发展的决定作用”是一个核心命题,那么“宪政”则是这个核心命题中的核心概念。虽然“林杨之争”双方同意“宪法”与“宪政”的差别并给出英美式共和宪政的例证式描述,但宪政的内涵及其判断标准仍然是“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林毅夫在论辩中指出,按照杨小凯的观点,“最优的制度是英、美式的对国家权力有一个制衡的共和宪政体制,认为这是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制度”[11],“所谓宪政体制改革,不仅是立一部宪法,必须要统治者愿意遵守,统治者不遵守,被统治者群起而攻之,法才是有效的。”[12]杨小凯则回应:“林文强调宪法与宪政的差别,我们对此并无异议,我们在《宪政》一文中特别注重宪政形成的推动机制。”[13]但《宪政经济学:一个应当科学对待的研究领域》(以下简称《领域》)强调指出,这种貌似同一的概念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不利于深化理论研究的严重分歧:“如果简单讨论什么是宪政、宪政的基础是什么,问题似乎很清楚,不仅布伦南和布坎南的表述没有受到任何严重挑战,即使渐进改革和休克震荡两种转轨途径的争论双方似乎对这一问题也没有直接的或重大的分歧。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提出哪些国家实现了宪政,从什么时候、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宪政等疑问时,问题似乎就没有就没那么简单了。”“如果不仅仅提出有关宪政的抽象概念和定义,同时也进一步提出判定宪政的标准,更进一步依据统一的标准根据世界各国实现宪政的程度、宪政转轨的时间进行分类,以列表的方式明确表示世界各国宪政转轨的时间和目前宪政实现程度,同时与各国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外部国际环境相对照,不仅可以澄清各人对宪政及宪政经济学等抽象概念表面共识后面的实际不同理解,而且可以更好地分析和评价宪政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实行宪政的基础和宪政转轨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4]显然,这是一个科学完美但又令人望而生畏的巨大研究工程,据此可以获得推进相关理论研究的一块可靠基石。但由此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们一时或永远不可能完成《领域》所主张的上述巨大研究工程,是否还有其他更为“经济”的有效方法可供选择?比如,波普尔和科学哲学家们所说的“判决性”证据的“证伪法”(如果有人说“所有的天鹅是白的”,那么我们就去找一只黑天鹅)。再如,Jeffrey Sachs、胡永泰和杨小凯合作论文中所推荐的注重对政策和历史的描述性分析方法,而这种不涉及正式模型的转轨经济学迄今为止仍极具学术影响力。  o( n+ x% T; q3 e# U, [
    (二)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与“宪政的内涵及其判断标准”相比,这一问题更为接近主题研讨的核心命题。因为,按照科学研究的一般逻辑,首先我们要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必然性”关系,其次我们才能进一步证明两者之间谁具有“决定性”作用。据此,可将《领域》的主要观点归结如下:第一,宪政经济学权威学者并没有直接确认上述两者之间的“必然性”关系。“依照布伦南和布坎南的观点,经济转型和增长绩效却不是判定宪政改革或转轨成功与否的标准。”[15]第二,需要科学设定经济发展的“时间界限”。“林杨之争”的双方“没有人对短期和长期的时间界限加以说明,也没有人将统一的标准应用于合理界定的样本,因而难以避免引用少数甚至个别案例进行论证的缺陷,对不同国家、不同时点经济增长的论证也难以避免逻辑不够严密甚至自相矛盾的问题。”[16]第三,需要深入研究宪政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争论双方似乎忽略了宪政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特别是先行发达国家当时面临的国际环境以及宪政对利用、改变这一环境的作用,因而不能保证在后进发展中国家面临不同国际环境时能否获得同样的经济增长。”……“如果我们用历史的眼光审视现代发达的经济大国的崛起过程,无论宪政转轨程度如何,都充满了对外扩张的血腥历史。”…“很明显,出于种种原因,对外扩张在大国崛起过程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至少没有在经济学的分析中得到应有的反映。”[17]如果笔者的上述引用与解读没有实质性错误,那么不难看出,《领域》正是通过引入一个重要的中介变量“国际环境(对外扩张)”,将“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转化或深化为“宪政体制改革—国际环境(对外扩张)—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 k+ O7 n3 y: Y; p
    如同布伦南和布坎南并没有讨论宪政与经济增长问题一样,《领域》也没有直接或充分否定上述问题。与《领域》不同,《“林杨之争”与后发国家经济长期发展》(以下简称《发展》)似乎提出独树一帜的论断:“我们认为,并不存在一种一劳永逸的、能够持续不断地推进后发国家经济长期发展的制度和战略。”因为,“后发国家经济的长期发展靠的是基于自身而言的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这种累积创新的动力来自于实践中对无数些微问题的发现、解决意识和解决方式,即在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各个层次的主体特别是微观经济主体不断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累积性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就是要激发国民参与发展的热情与潜力,国民经济的发展,说到底就是全体国民的发展。”[18]从严格的意义上考察,《发展》并没能推翻“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因为,如果我们假设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是“单向”且不可逆的,那么《发展》的基本论断似可成立;如果我们假设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是“双向”而互动的,那么《发展飞行栊碌穆壑ぁ6笳咔∏∈橇忠惴蚪淌谒康鞯摹熬梅⒄拐铰浴钡氖滓饔煤汀熬梅⒄购驼翁逯聘母锸翟谑且桓龌ザ墓獭!" S6 f7 w/ C8 {$ @& J1 e
   
+ K1 O  ]1 b- n: y- b" e    三: M6 `8 V& f0 N1 `) ^) X# J
    在确认“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能够存立的前提下,我们开始进入“宪政体制对经济长期发展的决定作用”这一“尖硬的”理论内核。波特在识别企业竞争战略类型时说过一段名言:“在一个产业中,参加竞争的每一个公司都有其显式的或隐式的竞争战略。这一战略可能在计划过程中以显式提出,或者可能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活动以隐式演进。”[19]借用波特教授的“显式”和“隐式”划分标准,可将参研论文对“宪政体制对经济长期发展的决定作用”核心命题的总体倾向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持“隐式”赞同倾向。反复研读《地区竞争与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竞争》(以下简称《竞争》)即可获得印证。该文虽没明显涉及“林杨之争”和“宪政体制对经济长期发展的决定作用”任何内容,但从其开宗明义并贯穿全文的研究主题不难判断:“国家竞争与国家的经济增长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情况如何又与这个国家的政府密切相关。”“从宪政经济分析和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国家和地方之间的差距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制度方面的差异,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就是制度竞争”[20]。其“隐式”赞同倾向的效果可谓“不着一词,尽得风流”。但愿笔者没有望文生义。6 J4 t$ ^0 ?* H0 e9 ?+ A& f
    二是其余论文大致都可归类为“显式”反对倾向。杨小凯在坚决主张“宪政体制对经济长期发展的决定作用”的同时,也分析了相关的四个理论难点:第一,宪政体制改革对经济发展绩效正面的长期效应会受到负面的短期效应的显著影响;第二,宪政体制改革势必面临经济社会平稳转型与国家机会主义和腐败之间的两难冲突;第三,宪政体制改革将面临不同几代人福利的损益比较与选择;第四,构成宪政体制改革的不同阶段的全部影响难以估量。为此,他将研究重心聚焦到“宪政转轨的推动机制”,“研究宪政转轨的推动机制比研究宪政规则转轨的许多阶段之一的短期经济影响更重要。”并声称本文“并不讨论渐进改革和震荡疗法谁优谁劣,因为二者无法严格定义。”[21]
+ N, H3 y& Q$ G. P. f1 k* T2 s! \    在与杨小凯主要观点商榷时,《领域》提出两个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一,经济转轨和宪政转轨的合理顺序是什么?根据诺斯、温格斯、杨小凯等人研究,《领域》概括出一个经济转轨和宪政转轨的一般流程模型: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宪政规则→政治体制→法律体制→经济制度→工业化模式。据此《领域》认为,英国等国的经济转轨和宪政转轨基本上是按照“正向顺序”进行的,而按照杨小凯的表述,中国等“经济发展的后来者试图赶上发达国家时,它通常遵循逆向的制度发展工程学。”换言之,经济后进国家的经济转轨和宪政转轨基本上是按照“逆向顺序”进行的。[22]在援引诺思的意见(“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决定宪政秩序”而“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的变化比经济结构的变化要慢得多”)之后,《领域》进一步发问:“如果需要数百年的长时间才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休克振荡能够导致真正的宪政转轨吗?如果从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到宪政秩序这一步能倒过来,为什么前几步不能倒过来?如果完成宪政转轨真的需要上百年的时间,为什么急于从最后一步开始?”。上述环环相扣的诘难确实发人深省。经济学分析中常有“快变量”与“慢变量”之分,而“慢变量”往往是具有重大影响或决定性作用的变量;明确不同变量的特性、变化条件与变化效果,确实有助于深化“宪政转轨的推动机制”研究。但笔者认为,似乎还有一些疑难问题有待解答,比如,在“正向”与“逆向”两大线性类型之外,是否还存在“正向”与“逆向”多向结合的“混合型”或“第三条道路”?如果按照科学哲学和宗教信仰的看法,“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往往属于“元理论”和“原教旨”而具有难以改变的“刚性”,那么我们是否愿意接受“宪政只能产生于基督教文明”的研究结论?: O! t$ |/ V  ?- t0 D
    第二,推动宪政转轨的动力是谁?这是深化“宪政转轨的推动机制”研究必须解答的另一个重要问题。除了重新表述杨小凯论及的宪政体制改革将面临不同几代人福利的损益比较与选择问题,《领域》进一步揭示了宪政转轨的历史奥秘:“发达国家的宪政转轨并非出于全民的一致同意,……最初目标是为某些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约束政府的行为,根本不是为了普通大众的利益。……如果以普通大众的一致同意为原则而不依赖利益集团的利益驱动,是否能看到上述基本的宪政转轨?在政治、文化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我们究竟指望谁来推进宪政转轨?是否实践中仍然不得不由利益集团以公众利益为号召发动普通大众并实际上以牺牲大众几代人利益为代价实行激进的宪政转轨?为了后代的长远利益,我们是否应当鼓励并促成这种‘善意’的欺骗?”[23]掩卷遐思,除了自感上述分析与“兴也百姓苦,亡也百姓苦”有异曲同工之外,笔者认为,对宪政经济学权威学者布伦南和布坎南所强调的“一致同意”的契约主义宪政生成机制的普适性与约束条件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0 [; ~1 y0 u/ C2 t( _    与《领域》具有特色的设问方式不同,《发展》比较直接、全面地反驳了杨小凯提出的后发国家应该首先进行宪政体制改革。与林毅夫的观点相比,《发展》的新意主要在于论述了宪政体制抑制国家机会主义的有限性、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宪政体制的一国内生性与多元影响因素、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对宪政制度的反作用[24],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对宪政体制生成机制的复杂性、非连续性和长期动态过程的理论认识。, a: x6 e# o: n; a: Q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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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主题研讨除了在宪政的内涵及其判断标准、宪政体制改革与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宪政体制生成机制等三个基本理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进展之外,还获得了以下两个理论研究“副产品”:9 X, W* w/ U( w
    (一)公共管理悖论。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基点。从规范研究的角度看,政府乃至国家理应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但按照公共选择理论指导下的实证研究证明,事实并非如此。正如《领域》所说:“如果我们在分析个人行为的时候坚持‘经济人’的假设,假定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私利;在分析国家行为的时候也坚持同样的假设,假定政府是‘利维坦’,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假定个人的集合和总体也同样追求私利呢?如果没有外部的约束,没有作用对象的强有力反应,如果认为民主政体下的政府及人民会无私地顾及他国人民的福利,是否从根本上就违反了我们对个人和国家行为的假设?”[25]樊纲教授也曾说过:市场化“体制改革在许多情况下决不是一个‘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事,甚至最终也很难是什么‘一致的选择’,而是一个充满利益冲突的过程。正是这些利益冲突,决定着改革取得的进展,它所面临的困难,决定着政府有关改革的各项政策。”[26]如果上述推演过程不存在“合成谬误”,那么就存在着公共管理的一个悖论: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并进行公共管理的政府乃至国家却具有自己的私利。
4 o" y3 H( K% G( Z    (二)政府间利益博弈。显然,这是一个与上述论题密切联系但又相对独立的前沿研究课题[27]。如果说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那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之间的政府又为什么、如何展开制度创新竞争?从这种意义上说,《竞争》和石奇博士的《经济转型与国家能力提升》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初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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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0 K+ u/ q$ a! r! C8 v3 O7 N    [1]参见约翰·N.德勒巴克、约翰·V.C.奈编《新制度经济学前沿》,张宇燕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6 y7 r: m0 @; j
    [2][8]参见李垒、梅洁《永远走不出的背影》,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7月12日第4版。
& j: ^  M, Z) {1 \" T8 r    [3]杨小凯:《后发劣势》,载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http://www.unirule.org.symposium/c181.htm);杨小凯:《不要用技术模仿代替制度变革》,载《经济观察报》2002年9月27日,转引之(http://finance.sina.com.cn)。7 d7 F9 v1 {- a
    [4]参见Jeffrey Sachs、胡永泰、杨小凯《经济改革与宪政转型》,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卷第4期,第961—988页。
, T* l; M$ m* m/ ]    [5]参见陈志武《以小凯先生的思想理解产权保护》,载《南方周末》2004年7月22日第19版。
  G* Z4 }$ e  o$ b    [6]林毅夫:《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与杨小凯教授商榷》,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卷第4期,第989—1004页。  y$ V$ q8 @5 D
    [7]杨小凯:《经济改革与宪政转轨:回应》,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卷第4期,第1005—1008页。
- G9 J4 ]" B: x7 t5 A* B: C; ~9 N  v    [9]转引之[美]亚伯拉罕·卡普兰《社会学理论是什么?》,叶克林译,载《社会学探索》1987年第3期,第65页。
  B3 ^9 G" o6 Y2 l; a  E2 ~    [10]参见卡·波普尔,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编:《历史主义的贫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65页。& ^: Q/ p& b  ]" s
    [11][12]林毅夫:《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与杨小凯教授商榷》,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卷第4期,第993、995页。
6 O0 \  _6 S6 g8 P    [13]杨小凯:《经济改革与宪政转轨:回应》,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卷第4期,第1007页。( S+ V9 y: `+ o9 l
    [14][15][16][17][23][25]钟甫宁:《宪政经济学:一个应当科学对待的研究领域》,载《学海》2005年第5期。; L' S. K$ k; M" q8 R$ h
    [18][24]高传胜、刘志彪:《“林杨之争”及后发国家经济长期发展》,载《学海》2005年第5期。5 S+ e6 ?3 q2 C, ~" z3 P- I. }
    [19]迈克尔·波特:《竞争战略》,陈小悦译,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p* A% u2 c: i$ f$ ?( @
    [20]洪名勇、施国庆:《地区竞争与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载《学海》2005年第5期。
9 I; y- ~  C& N+ y! X+ W    [21]Jeffrey Sachs、胡永泰、杨小凯:《经济改革与宪政转型》,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卷第4期,第963页。/ e, D" U9 o2 l$ |) U6 \# @
    [22]杨小凯:《宪政制度是减少国家机会主义造成内生交易费用的关键》,《法律思想网》,2004/7/8。转引之钟甫宁《宪政经济学:一个应当科学对待的研究领域》,载《学海》2005年第5期。
, A( ]5 W' B  `! \3 t& c4 x    [26]转引之张剑荆、张晓晶、胡晓翔《当代中国经济学评传丛书:樊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8—252页。
# ?5 P9 K% o" e    [27]参见陈振明主编《公共管理学——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第二版)》,第四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40—183页。- O( x% W* W  h/ q- P
    作者简介:叶克林,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员、企业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南京,2100136 [5 l- p  g7 o  Q" q, [& U
    〔责任编辑:子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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