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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无岛 2007-6-10 20:40

钱权面前,弱者的生命还有没有最后一份尊严?(2)——转

负责接待的人说:“我们没有权利给双方下个定论,如果你们要求鉴定,必须得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我们代转到州鉴定委员会,不受理单方的鉴定请求。”我爱人询问了接待人这样一个问题:“先假设C医生说三番五次催促我母亲转院是事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患者如果拒绝转院坚持在医院治疗,医院有权利要求患者签定后果自负的书面协议,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接待人回答:“有,我们平常在对基层培训的时候也培训这些内容,但是在基层诊所基本是执行不下去的,而且也因为你们是亲戚,医生才会那么晚了还开门给你们治疗!”话已至此,我们也没有多说,难道真的如部分议论所说的:追究起来医生也没有什么责任或过失,顶多是医德好坏的问题???1M4`#jjyZ.`(x
按原计划,我们是要到诊所向C 医生支付父亲的治疗费并索要处方签、病历、病情监测记录复印件的,但31日晚召开的家族会议上,本来最合适陪我们去或者去转达我们意思的人选当场拒绝,理由是:为了房地基和其他一些事情,他家与C 医生尽管比我们家更至亲也闹翻了,他去了也不会有什么效果,他最清楚C医生的性格和品行,赔偿是根本不可能的,就连我们所期望的最基本要求(要求C 医生在态度和言语上给家族给死者一个尊重事实的说法)都不可能实现,他不愿去碰钉子。
0[3S&q5g:Hu$Lv'_*_ Z 最终,参加家族会议的家族、姑姑、父亲的老同学们达成共同的意见:现在看来,我们主动去找他们是没必要了,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在人家有钱又能买权还人品如此的情况下,我们弱者为了母亲、证人及知情人的安全,只能抹抹胸口,把这口气忍了,而且很强调一个观点“报仇的方式很多种,把事业做好了,让自己的腰包鼓了,地位有了,就是最好的报仇方式!”面对这样一个结果,我们没有继续发言的欲望,也没有这个必要,本乡本土,他们今后还要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生活,死者已经死了,而更多的人都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至于事业,就算父亲不出这个意外,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和坚持的。只是,我们心里忍不住一阵一阵的失落:我们一点小小的要求,一点对弱者生命尊严的维护不仅举步维艰,还被这么多人误解。在多数人的概念里,出了此类事情,走司法也好,找医生闹事也好,无非就是要一笔赔偿,谁能了解我们内心深处那种对正义、事实、公正的精神渴望和抚慰??钱财已经无法挽回父亲的生命,也无法修补我们这个虽不完美但完整的家,可是来自精神和心灵的创伤,却让我们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上增加了另一种无奈无语的痛苦,这种痛苦甚至超过了失去父亲的痛苦,因为我们以这样一种方式失去了父亲,却无法以事情的真相来告慰他的在天之灵,为他的生命维护住那份最基本的尊严!!4v4Y s)f-a"p^
黄土之下,不知道父亲的灵魂是否还在徘徊着不肯离去,也不知道他能否感知生命结束后所发生的这一切?看着坟头上随风飘摇的招魂幡、墓碑上那熟悉又陌生的名字、父亲坟前坟后一座座新坟旧坟,痛彻心扉的撕裂感让我几乎失去了知觉。在心里和父亲道别,带着对母亲的不放心和心疼,带着对人事冷暖的酸楚和无奈,我登上了返回工作地的车,希望能在家乡以外相对而言可以少些人情关系的土地上,寻求维护弱者生命尊严的方式。.wh&`/f7a|;l ~o
到6月2日我离开家的时候,C 医生除卫生局做记录的26号那天来我们家颠倒是非推卸责任外,就再也没有任何表示歉疚甚至安慰的语言或行为。父亲的尸骨未寒,他居然就把自己置身事外,仿佛父亲从来没进过他的诊所医治一样,真所谓:亲者痛,仇者快!#FQb6^1KgL
急而不智,怒而不谋。母亲因为性子急,急得忘记了可以电话通知我们,通知父亲的姐妹,通知隔壁邻居来帮忙,一向坚强独立的父亲母亲在那时那刻想到的是能自己解决的就不必惊扰他人。在我们提起C 医生在父亲的死上至少有过失时,善良的母亲还劝阻我们:“都是亲戚,人家半夜三更开门给我们看病是该感谢的!”就算是C 医生在父亲灵堂隔壁的屋子里推卸责任,颠倒是非时,母亲一样还是说:“不管走到哪,说到哪,该感谢的我还是心存感谢,只是你这做法实在让我心寒!”
8Io3T-D&^q-NX5S:G 我不敢在这件事情上有丝毫的马虎,只担心一时的冲动就造成无法挽回或扭转的局面,不管通过什么方式,我只希望这个方式能让永远离去的父亲,让我们尚存活的弱者至少心里还觉得有生命最基本的尊严。
c6rP u#dc)O3jB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有以下一些疑惑和迷惘,希望能得到有关法律、媒体、热心人的指点帮助,达到我们小小的初衷:公正地为父亲的死给一个尊重事实的说法!
PAE%{W:oB4A3c 1、我们想了解C 医生是否有执业医生资格证,通过哪种渠道了解?像C医生这种没有洗胃设备设施的私人诊所,是否有资格接诊像草乌这类乌头碱中毒的病人?o8{,{p)f&b Z7Iz
2、C医生既然接诊了我父亲,而且也从我母亲那了解到父亲误食草乌,在食草乌前喝过酒,对这样一个患者,他竟然对病情危急情况严重估计不足,不但没有建议转院,对患者也只仅仅是采取输液(阿托品和葡萄糖)救治措施,并未采取洗胃、催吐、导泻、利尿、心电监护等诊疗措施,更没有对患者体征、病情进行监测,当父亲出现想小便又无法排便时,C医生作为医务工作者,竟然还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考虑到输了很多液体但排不出小便很可能是尿潴留的情况,不仅未及时采取利尿措施,居然还建议这样一个病人回家休息,从而出现父亲在回家后不到半小时就死亡,在这个过程中,C医生的救治措施是否真的到位?对父亲病情的监测是否是他必须做的?希望得到有关专业人士的解答。
0]Gi)I `] 3、从父亲进C 医生的诊所到父亲死亡,中间有11个多小时,而父亲从诊所回家休息,也是C医生及其他同村人帮母亲将父亲扶上车的,C医生却说多次建议母亲转院,母亲拒绝了。我们想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上是否有患者坚持在医院治疗时医院必须与患者或家属签定风险、后果自付的书面协议书?~W!ms[b%RX
4、邻居在喊不答应父亲的情况下叫来C 医生,他做了人工呼吸后判断父亲已经死亡,就扬长而去,而且再也没有一句安慰的话,把责任全部推卸到我们患者一方。我想就父亲中毒死亡的整个过程询问有关人士,是否在我父亲死亡这件事情上,C 医生真的一点责任和过失都没有?Ws] o?t:P
5、草乌中毒的人很多,但未必全都死去,1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C 医生对我父亲采取的那点救治措施以及他对病情估计不足也好对患者麻痹大意也罢,更或者说在医德和责任心上缺失也罢,我们总觉得C医生在父亲死亡这件事上,他有延误最佳抢救时机导致不至于死去的父亲最终没了生命的嫌疑。我们想了解,我们的这点观点是否成立?j9Iwn!]6d*]5g
6、像我父亲这种情况,患者死亡,家属是否有权利向医生索要处方、病历、病情监测记录的复印件?{ Mj;t6ybp"r
7、卫生局辖下的医疗事故小组在父亲死亡当天就接到C 医生关于父亲就诊死亡的电话,对于中毒死亡事件,他们有没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到诊所和患方了解情况,并对C医生救治我父亲的病历、处方、药水瓶等进行封存?还是真的如他们所说,按照程序非要我们亲自去叫他们并且签了字他们才来,电话下去他们就来已经很人道了?从C 医生报告父亲中毒死亡这件事情到我们打电话到卫生局,时间已经是近三天时间,我们很想知道,卫生局作为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这件事情上就真的是高高在上,完全是局外人吗?X%[1},x+c'qv%nu
8、最后一个问题,像父亲中毒死亡这件事情,用C 医生的话说,最关键时刻的最关键当事人只有父母和医生三人,父亲死无对证,如果真的到了走司法这一步,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在种种不利的条件下,我们该如何取证,或者用什么其他方式为父亲挽回尊严,还事情一个真相呢?
/E2{0bo%?$I 最后重申我们的要求和态度:只希望在父亲中毒死亡这件事情上,给死者和生者一个尊重事实的公正的说法!_y;S6S`@
       不管结果怎样,我们只能尽力去做,也在这里也感谢每一位关心关注此事的热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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