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 2007-4-3 20:07
人文论坛斑竹管理规则
[center] 人文论坛斑竹管理规则[/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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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ed]第一章 总则[/color]"O,Bjq^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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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斑竹管理,充分发挥斑竹管理职能作用,确保本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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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斑竹为经按社区申请规定上任的各公共论坛管理人员,包含斑竹和实习。 'X#c!y&_c#\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人文论坛的所有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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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ed]第二章 斑竹权限(权利)[/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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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拥有所管理栏目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版务相关规则进行精品判定,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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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拥有登陆相应管理论坛及发言权限。 cT%zl0z
第六条 具有策划和组织与论坛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但所发起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区规则。.^+^6B9R1Rn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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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ed]第三章 工作条例(义务)[/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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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区形象。:_ LpwBt$hq/UD;l
第2条 及时遴选精品作品,删除违反社区规则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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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及时维护所管理栏目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栏目持续、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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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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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会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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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妥善使用斑竹管理权限,不得利用斑竹权限干扰社区其他论坛的版面建设。*P(CQ+s|2|,S
第7条 认真解答论坛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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